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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转型,我国社会面临诸多挑战。挑战之一就是我国的婚姻家庭观念发生了明显变化,对法治秩序造成影响。由于市场经济的冲击,多元文化的碰撞,教育引导的缺失,道德体系的失衡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使得青年一代在择偶观念上“逐富”、“傍大款”,在婚姻行为上随意性的“闪婚”、“闪离”、“试婚”,无视家庭伦理的“包二奶”,甘当“小三”等都反映了社会转型期婚姻家庭观念的变化。这些变化引发离婚率居高不下,非婚生子女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性开放与性自由导致的卖淫嫖娼、“婚外情”,官员接受“性贿赂”等一系列问题,这给法治秩序带来不小的冲击。面对这些变化与挑战,我们应该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加强道德修养,从思想上重视家庭;构建理性的个人权利,合理地限制个人自由;进一步完善我国婚姻家庭法律体系;坚定正确的主流价值导向,为和谐家庭、和谐社会的建设提供思想和法律保障。本文第一部分通过对婚姻家庭观变化特征的归纳,分析并寻找出发生变化的原因。市场经济带来的冲击,导致择偶观念上的逐富、傍大款,独身主义,“闪婚”;多元文化的激烈碰撞,导致个人主义膨胀;道德体系失衡,导致人们对婚姻、家庭的责任意识下降。本文第二部分从婚姻家庭观变化引发的若干新现象、新问题入手,分析这些行为对我国法治秩序的影响。婚姻自由这一婚姻法原则面临现实中“闪婚”、“闪离”的冲突;婚前性行为引发的财产、子女抚养等法律问题;法律在婚外情方面的苍白无力。这些说明,婚姻家庭观的变化正冲击我国的法治秩序。本文第三部分主要对婚姻家庭观念变化对法治秩序的冲击提些对策。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加强自身道德修养;构建理性的个人权利与个人自由;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