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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美国学者R.V.George从更贴近现代城市设计师工作方法与过程的角度,提出城市设计是一种二次订单设计(Second—Order Design)。这一观点最本质的意义在于拓宽了城市设计的对象,即从研究人与环境的相互作用,进而研究人与人的相互作用。设计控制的研究综合以上两个方面,从设计对象的研究入手揭示城市设计过程中两种相互作用之间内在的、本质的联系。本文始终围绕设计控制的理论和实践展开论述。首先概述了设计控制的起源与发展历程,并对美国和英国设计政策的最新实践进行了比较研究。在总结、对比美英两国设计控制的经验、教训基础上,深入剖析了设计控制的研究对象建成环境和城市设计过程。指出高品质的建成环境是功利价值、伦理价值和审美价值的和谐统一;城市设计过程从“不自知”(Unknowing design)到“自知”(Knowing design)的演变,意味着设计控制作为一种“异己”的力量从设计过程中产生,并且反过来控制城市设计过程。开发过程中参与者主体及其价值观的多元化是导致城市设计过程从整体过程到系统过程再到政治过程的主要原因,城市设计的过程(也是参与者对设计施加控制的过程)就是不同参与者对于建成环境的价值观达成共识的过程。其次,在对设计控制的研究对象的深入了解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外实践对设计控制的基础理论进行了系统分析和归纳,包括三个部分内容:第一部分,关于“设计控制是什么”的本体论研究。这一部分主要研究设计控制在城市开发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分析设计控制交往行为特征的基础上,指出建立设计控制政策机制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创造性地将政策系统的概念引入哈贝马斯的系统与生活世界(life-world)的双层架构中,为进一步论证设计控制的政策机制建立了分析框架。第二部分关于“什么是好的城市设计”的价值论研究。这一部分主要是从城市设计实质性领域的研究中吸收、归纳出城市设计的普遍原则和价值标准,制定系统化、综合化的城市设计评价体系。第三部分是关于“什么是好的设计控制过程”的方法论研究。这一部分主要运用符号学、信息论和控制论的基本原理探讨了建成环境价值的生成机制以及功利、伦理和审美价值在设计控制中不同的信息传达途径,总结了开发控制的阶段一体化、过程复合化特征。在分析设计控制的体制类型的基础上,运用政策科学的基本原理对设计控制的政策机制、政策体系和运行过程进行了系统梳理,结合案例分析指出英美等西方国家设计控制的主要发展趋势在于:一般地区的设计控制通常采取区划条例与设计导则相结合的通则式控制;重点地区的设计控制通常采取开发条例和总图设计相结合的个案式控制。此外对于设计控制的评审程序和公众参与也分别进行了评述。文章最后,在总结设计控制理论与实践的基础上,剖析了我国城市建设和开发与设计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和误区,从我国设计控制的体制类型、政策机制、政策体系、运行过程和制度创新等方面提出了加快构建以公共政策为基础、以场所营造为导向、以开发控制为核心的有中国特色的规划体系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