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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感,是指个体在社会生活中,对自身的社会角色以及角色所应承担的责任的认知、产生的情感体验和做出的相应行为。责任感在儿童心理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它是儿童个性、社会性品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儿童心理健康的基本要素。2001年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指出:“理解并遵守日常生活中基本的社会行为规则;能努力做好力所能及的事,不怕苦难,有初步的责任感。”不仅如此,在2012年颁布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中也提出:“经常给幼儿分配一些力所能及的任务,要求他完成并及时给予表扬,培养他的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责任感是个体心理健康的基本要素,是社会性品质的重要组成,也是一个人能够成功与幸福必须具备的人格品质。已有研究表明:幼儿责任感由自我责任感、他人责任感、集体责任感、任务责任感、承诺责任感和过失责任感六个维度构成,并且幼儿中班时期是责任感发展的关键期。本研究以布卢姆的情感目标分类理论为理论支撑,在对布卢姆理论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探究采用该理论指导幼儿责任感培养的可行性与教育原则与方法,并在此基础上设计教育目标和相应的教育活动。采用行动研究法,研究者与北京市某幼儿园教师共同设计和实施了为期一个半月、两个阶段的教育活动,并在中班实施。此过程中通过记录幼儿表现、访谈教师,对布卢姆理论用于幼儿责任感培养的价值、效果,以及教育目标的制订方法等进行了分析和探讨。研究表明:1.依据布卢姆情感目标分类理论,以责任感四个维度设计的教育活动能有效地促中班幼儿责任感的发展。2.经过培养和实践,教师能够较好地掌握布卢姆理论,并有效地将其运用到幼儿责任感的培养工作中。3.布卢姆的理论对于提升教师理论思维素养以及指导幼儿责任感教育的设计工作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