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是一个区域经济发展很不平衡的大国,各区域的技术水平、资源禀赋等极不平衡,因此,各区域依靠同样的技术进步模式是不现实的,我国各区域应该根据各自要素禀赋和技术水平的差异来选择适宜的技术进步模式,这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平衡的理性选择。本文首先分析了区域技术进步模式选择的决定因素,认为区域技术进步模式主要是由区域创新能力和技术引进吸收能力决定的。区域创新能力主要包括技术基础设施水平和研究开发投入;技术引进吸收能力主要包括技术差距、人力资本存量和贸易开放度。其次,通过区域发展现状的分析,得出我国区域的创新能力和技术引进吸收能力都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各区域的技术进步模式应该具有差异性。随后本文对各区域的技术进步模式进行了定性的估计。再次,为了检验估计的正确性,本文还用2000-2006年的省际面板数据对各区域的技术进步模式进行计量分析,所得的结论与之前的估计基本一致:中国区域经济的“非均衡发展”使得东中西部地区的主导技术进步模式存在显著差异性。东部地区主要靠原始创新来促进技术进步;中部地区的技术进步模式主要是以技术引进为主,其中高新技术产品进口对技术进步的促进作用最大;在西部地区出现了以原始创新为主的技术进步模式和以技术引进为主的技术进步模式并存的局面,在某些不可能引进核心技术的行业必须要以原始创新为主,其他一些行业可以采用以技术引进为主的技术进步模式。因此,在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过程中,经济、科技政策应当注重各区域主导技术进步模式的差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