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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对疾病的认识是通过病、证、症三个层面展开的,其中症是指症状与体征,是机体患病时所表现的现象;证是对疾病发展过程中某阶段病位病性等本质的概括;病是对疾病全过程特征与规律等本质的概括。中医病证分类肇端于先秦两汉时期,《五十二病方》很多病证的命名在不同程度上体现着对病证的分类,《黄帝内经》从虚实、病因、脏腑、六经、部位等方面对病证进行描述,形成了病证分类最初依据,而《伤寒论》和《金匮要略》则分别从六经和脏腑的角度对病证进行分类,对后世产生很大影响。隋唐时期巢元方的《诸病源候论》和孙思邈的《千金要方》在继承前人基础上,又分别从病因和脏腑的角度对病证进行较为系统的分类,并且形成多元化的分类模式,后人多在此基础上进行发挥,很少有出其外者。宋代的两部官修医籍《太平圣惠方》以及《圣济总录》则是在《诸病源候论》和《千金要方》的基础上略有补充,而金元其他医家的著述主要针对某些病证进行分类,较少做全局性的总览。至明清时期,一方面以《证治准绳》为代表的综合型医籍形成了不同卷目对病证分类依据不同的灵活形式,《张氏医通》、《医碥》等书均效仿此例;另一方面,分科日趋完善,专科医籍对病证分类愈加微细,分类依据较为固定。本研究通过对病证分类历史系统进行梳理,并将同一时期和不同时期病证分类方法加以比较,得出以下结论:病证分类从先秦两汉到明清时期的数千年中,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从一元到多元,从散在到规律的发展过程;其分类大体按照病因、症状、病位、脏腑、八纲、病理产物、方证、六经等进行的;古人在对病证分类过程中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大体归纳为主观(医者的行医背景和学术思想)和客观(时代、地域等)因素两个方;病证名称的变化往往也能够反映病证分类的情况;病证分类对临床诊疗疾病、疾病的预防与预后判断以及疾病分科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