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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为具体收缴和调剂使用社会保险基金以及具体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事业性管理的职能机构,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管理对于参保人、经办机构、社会和国家的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城乡一体化建设逐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覆盖到了社会的方方面面,社会保险基金积累持续增加,管理上面临着巨大挑战。经办机构对风险评估不足、信息沟通不畅,经办不规范、岗位牵制缺失、监督缺位等问题,使社保基金被挪用、被欺诈的风险得不到有效控制,社保基金的安全受到了严重威胁,反映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内部控制建设亟待改进。劳社部2007年出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对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和业务行为提出了内部控制的基本内容及建设要求,并将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做为机构经办风险管理的重要考评标准,督促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加强建立完善的经办管理内部控制体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属于事业单位,为防范舞弊、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2012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颁布实施,提出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基本内容和指导性意见,促进经办机构全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本文以COSO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理论为基础,采用调查研究和案例分析的方法,在现有研究文献的基础上,对滨江社会保险局走访调研,获得一手资料,全面了解被研究机构在单位层面、业务层面、评价与监督三个方面内部控制的现状,通过查找内部控制中的问题、漏洞和薄弱环节,剖析该机构现行内部控制体系主要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研究认为该机构存在内部控制制度缺失、人员素质与岗位要求不适应、信息沟通不到位、风险评估体系不建全、业务控制活动不规范、监督检查不全面,问题整改难以落实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结合内部控制基本理论提出完善内部控制环境、改进信息与沟通机制、健全风险评价机制、规范业务内控活动、扩大内控监督范围、督促问题整改落实等改进措施,以此为依据,提出了实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的保障。本文通过滨江社保局的案例分析,认为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落实,必须要以刚性约束来建立风险评估机制,明确风险点及影响程度。同时固化控制措施强制执行内部控制制度,首先,需要有领导层的权力授予和重视,其次,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确保信息对称,最后,要建立监督绩效考核机制来保证制度的落实。尤其是在柜员制经办模式下,经办操作的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可以在提高效率的同时控制风险的比例。本文的研究可以为滨江社会保险局改进内部控制缺陷提供帮助,同时也为柜员制经办管理模式下的其他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提供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