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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直接投资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越来越频繁,然而随着投资自由化的不断深入,其负面效应也逐渐显现出来。某些直接投资行为有可能威胁东道国的国家安全。因此,很多发达国家都将国家安全审查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外资准入管理制度加以确立。随着我国的经济不断发展,越来越多中国企业选择了走出去,积极的寻求海外的直接投资机会。日本既是我国重要的贸易伙伴,又是世界经济强国,拥有优秀的管理,技术资源,与我国经济有很强的互补性。通过对日直接投资,吸收,整合日本先进的技术和经营资源,有助于实现我国企业的转型升级。但在我国,对日本外资管理的相关法律,特别是日本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专门性研究并不太多。因此,日本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研究对我国的投资者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对日本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研究,对于我国的立法和学术研究也有一定的理论参考价值。本文采用案例评述的方式,以TCI基金收购J-power案为例,分别从审查范围、审查标准、审查程序这三个主要方面入手,研究日本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构成以及在该案的适用过程中所出现的相关法律问题。第一章主要介绍了TCI基金收购J-power案案件事实。该案是日本政府第一次适用日本《外汇法》所规定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对外国投资者发出了中止投资命令的案件。通过本案案件事实的介绍,提出本案的争议点,以及相关的法律问题。第二章主要内容为日本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概述。本章分别从日本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基本概念,日本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立法的历史沿革和法律渊源三个角度进行论述。第三章主要分析了日本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审查范围和其在本案的适用。指出案中认定的行业范围存在问题。特别是由于日本于2007年修改了相关的政省令和告示,导致审查范围扩大和不明确,给外国投资者带来了一定的法律风险。第四章主要分析了日本国家安全审查的审查标准和其在本案的适用。指出日本国家安全审查的标准主要包括,是否威胁国家安全、是否威胁公共秩序、是否威胁公共安全、是否威胁日本经济的顺利发展,这四个方面。通过本案的评述,提出如何认定威胁公共秩序是本案的重要争议点。最后,指出日本政府并没有对相关概念进行明确规定,存在制度缺陷问题。第五章主要分析了日本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审查程序和其在本案的适用。本案确实在审查主体、审议会人选等程序上存在问题。指出由于TCI基金放弃了复议和诉讼救济的权利,导致无法得知日本法院对本案的态度。第六章对中日国家安全审查制度进行了对比,并结合全文,对我国投资者在日本国家安全审查方面所应注意的法律问题进行提示。同时也从立法的角度提出应该在全国人大立法层面上规定我国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等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