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对精神健康的关注程度折射出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相应地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精神病人人权保障程度也体现出一国刑事法治的发展程度与人权事业的建设水平。作为严重威胁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且又无力有效主张自身权益的精神病人,其司法处遇关乎着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与基本任务是否得到贯彻落实,也关系着弱势群体有效主张基本权益的问题是否得到妥善解决。在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中,尚未体现出对刑事强制医疗程序具体且明确的立法指引,司法实践领域有关精神病人的基本权益也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因此本文尝试从对立法与司法的回溯中梳理现实存在的具体问题,对建立以人权保障为核心的刑事强制医疗程序提出完善建议,以希望用程序维护法治,以法治彰显正义,不断加强对精神病人基本人权的保护,不断促进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与进步。引言部分对选题的背景进行了初步介绍,同时对当前理论界的研究现状予以简单回顾,随后,全文分为五个章节展开论述。第一章就刑事强制医疗程序中人权保障的基本问题及研究的必要性进行概括陈述,明确刑事强制医疗程序和精神病人的法律定位与基本概念等内容,论证加强刑事强制医疗程序中人权保障的特殊性在于权利主体与权利内容以及保障手段,同时提出加强刑事强制医疗程序中的人权保障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二章从我国刑事强制医疗程序实施的现状出发对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加以梳理;第三章从功利主义视角、基本人权思想、法治主义内容和特殊保护需求等方面论证加强我国刑事强制医疗程序中人权保障的理论基础,围绕人权保障体现的效益原则、精神病人拥有平等人格、国家义务主体以及特殊人群需要特殊保护等方面展开论述;第四章运用比较研究方法,对国外两大法系的相关制度展开考察,从中总结适合我国借鉴的域外法治国家关于保护精神病人人权的经验与方式;第五章为完善我国刑事强制医疗程序、更好地保障精神病人的基本人权提出方法建议,论证引入“恢复性司法理念”帮助其更好回归社会等观点,以期让法律的人文关爱精神在精神病人的人权保障中得以充分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