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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健全,经济政治体制的改革发展,享有中国特色的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越来越多地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在鞭策领导人正确履行经济职责方面做出了显著的成绩。我国事业单位性质特殊,在一定程度上是国家权利的代表,事业单位领导人的权利与职能更需要外部审计部门的监督与鉴证,以防发生权力寻租、滋生腐败等违法现象。事业单位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不言自明。我国当今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研究与实践,大部分仍集中在国有企业领导人身上,且多数仍侧重于纯理论的研究,而本文研究着眼于性质特殊的事业单位领导人,结合具体的YH事业单位作为案例进行研究。通过阐述我国事业单位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释义和基本理论框架,借用YH事业单位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案例,来分析目前我国审计机关在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中面临的问题。研究发现,审计机关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资料的数据处理过多依赖YH事业单位;重要疑点审计时的抽样比例较低;单一使用定性评价,使得审计评价的主观性较强;经济责任审计的责任界定依据不充分;审计结果运用不到位;没有现成成功模式进行参考,重要性水平的评判高低主要依赖审计组长的个人经验把握;审计机关的人员综合素质较弱。针对以上发现,本文从以下几方面给出意见与建议,以期在实践运用过程中能对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发挥参考价值。一是借用计算机审计技术,把握数据处理的主动权;二是借用两种制度的实施,强化事业单位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控制;三是从定量、定性分析角度构建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体系;四是细化经济责任的责任界定,将“有法可依”落到实处;五是加强审计结果的运用;六是建立模型档案,规范审计程序操作;七是对被审单位内部审计部门提出建议,引导加强内审工作;八是从专业能力、廉政风险和构建审计专家库的角度,增强审计机关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