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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由于知识经济的迅猛发展,政府和市场独挡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发展大局的格局早已不在,社会组织在政治、经济、科教、文化等领域已经开始渐露头角,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社会组织成员之一,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国家层面讲,早在2006年就指出要“鼓励社会力量在科教、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领域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政策层面讲,有关部门相继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到公共服务、扶贫救助、养老体育等社会服务领域,为政府职能的缺位拾遗补缺;经济层面讲,民办非企业单位能够弥补市场在社会公益服务中所踏足不到的领域。 近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发展,但是原有法律法规已经难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2016年5月,民政部公布《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拟将民办非企业单位更名为社会服务机构,从立法层面更加突出了民办非企业单位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定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使命驱动型①与营利性法人最重要的区别体现在驱动因素的不同,即它的成立与发展以组织使命的实现作为终极目标。 本研究从“使命管理”理论视角出发,以厘清拉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发展困境为研究主旨,从使命陈述的八大要素、组织行为及领导者三个方面出发,对拉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归纳,并深入剖析其发展困境。拉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发展困境主要反映在市场发育程度低,社会认可度不高,配套扶持政策少,政府监管不到位及领导者能力不足等五个方面。最后,文章以组织使命的实现为主线,以新公共管理理论为主要理论依据,从提高发展绩效、创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大政策培育、加强日常监管和重视对民办非企业领导者的管理等五个方面提出建议。希望通过本研究,给拉萨市乃至西藏整个地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发展和有关管理部门提供一种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