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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海洋经济发展迅速,海洋产业集群的溢出效应是一个重要影响因素。1996年,我国将海洋高技术作为第八个领域列入国家高技术研究开发计划(863计划),海洋高新技术产业成为海洋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研究海洋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溢出效应,对于合理引导我国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布局,促进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进而推动整个海洋经济的发展都具有较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按政府部门角色划分,目前国内外一般产业集群发展模式主要有自发集群和政府主导集群。就高新技术产业集群而言,发展中国家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一般倾向于由政府引导,这也是目前我国海洋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主要模式。具体来说我国目前主要采取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平台,建设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的方式。本文在总结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产业集群理论及溢出效应理论为理论依据,对我国海洋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溢出效应及其溢出途径进行了理论分析。海洋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产业,其溢出途径主要有技术溢出及经济溢出。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以道格拉斯生产函数为基础,将海洋产业部门划分为海洋高新技术产业部门及海洋非高新技术产业部门,在菲德模型中引入技术溢出,通过模型假设及推导,构建了包含经济溢出分析、技术溢出分析的海洋经济系统两部门溢出效应模型。将技术投入及海洋高新技术产业部门产出作为影响因素纳入生产函数,推导出海洋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对于海洋产业部门的溢出。通过对总溢出的进一步分解,推导出海洋高新技术产业部门对于海洋非高新技术产业部门的溢出,并可获得两部门的要素生产力差异。菲德模型可以较好地测算产业集群溢出效应,但也存在忽略滞后效应的缺陷。为了弥补这一缺陷,本文针对溢出效应的滞后性构建了联立方程模型,以期能够对海洋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溢出效应滞后性进行深入分析。通过实证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首先,海洋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对海洋产业部门总体和海洋非高新技术产业部门均存在明显的溢出效应,且对后者的溢出效应大于对前者。其次,海洋高新技术部门的要素生产力远远高于海洋非高新技术产业部门。最后,海洋产业部门与海洋非高新产业部门之间存在相互的滞后溢出效应,而海洋高新技术产业部门与二者间的滞后溢出不显著。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可得数据年份较短,不能支持滞后阶数较大的分析;另一方面,海洋高新技术产业目前处于起步阶段,其对于其他产业部门的溢出效应尚未得到很好的发挥,从而使得其滞后溢出效应不显著。我国海洋高新技术产业集群虽然尚处于起步阶段,但其对于海洋经济及其他海洋产业的溢出效应已初步显现,如果对其进行合理引导,发挥其溢出效应,必然能够为我国海洋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