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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岸作为一个国家连通世界的窗口,具有与其他国家和地区进行政治、经济、文化交流的功能,在贸易全球化的大趋势下,口岸所正在发挥出来的职能作用越发重要。口岸工作的效能、职能部门间协同管理的水平成为丈量一个地区甚至是一个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指标。若要提高口岸工作的效能以及提高口岸管控的水平,则不可或缺地要强化口岸职能协同管理。近年来,国内学者重点研究公共管理领域中的职能部门协调合作的问题,关于口岸职能协同、职能部门间协同管理问题的研究还较少。本文基于协同治理理论,以口岸职能管理工作为实例,将宏观的部门协同治理细化到具体的领域,进一步补充完善学术界现有的研究成果。同时本文以笔者在口岸职能管理部门工作的实际工作经验,运用协同治理理论对我国口岸职能部门协同管理的实践情况进行分析,以此提出具备可操作性的对策及建议,为完善我国口岸职能部门协同管理提供可靠参考。文章通过文献分析对现有的研究观点进行梳理汇总,为本文后续的研究夯实了理论基础。以深圳市皇岗口岸为例,通过实地调研,重点了解该口岸关检部门职能协同管理的现状,并以此为切入点,梳理归纳出我国口岸职能部门协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成因,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经过研究,本文认为我国口岸职能部门协同管理过程中的主要问题有口岸职能协同管理目标不清晰、口岸部门协同管理机制不顺畅、管理机制不顺畅、法律不健全以及口岸通关监管模式设置不合理等方面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笔者认为若要提升我国口岸部门协同管理水平,需要对协同管理全局目标达成一致认识、设置统领口岸的职能协同管理机构、加强口岸职能协同管理的制度建设、深度实施资源整合以提高利用效率,以实现集约高效协调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