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婚姻为男女两性的结合”作为一条人类所默认的历史法则沿袭至今,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程度的提高,人们的价值观念日趋多元化,同性恋权利运动和人权运动的不断高涨,同性恋者开始追求各种权利,婚姻权利的实现是同性恋者追求的最终目标,然而这一权利的追求也对我国传统的婚姻制度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性恋及同性恋者婚姻权利保护问题作为婚姻家庭法领域的一个新课题,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虽然现今世界部分国家与地区已经承认同性恋并赋予同性恋者相关的婚姻权利,但在我国特定的文化背景下可以预见这一过程的艰难性与曲折性。本文采用比较、分析、归纳等研究方法,旨在通过对同性恋者享有婚姻权利的必要性、可行性的理论论证及世界各地同性结合立法模式分析,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我国同性结合立法的初步设想,并对我国现实情况下应采取的具体策略提出几点建议。 第一部分同性恋及同性婚姻基础问题。本章首先介绍了同性恋相关基本问题,包括同性恋起因及分类;同性恋现象作为社会事实的普遍性和强制性;我国同性恋者的生存现状和隐藏的社会问题。其次介绍了同性婚姻的相关基本问题,简单概述了同性婚姻的概念,同性恋与同性婚姻的关系,介绍了现今我国学者关于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争议,总结出同性恋者婚姻权利实现的最大的现实障碍在于大众认为同性恋行为与传统道德伦理相背离,并破坏了我国现有的传统婚姻家庭制度,从而为本文的写作确立正确的研究基础和限定研究范围。 第二部分我国同性恋者享有婚姻权利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本章首先从四个方面提出了我国同性恋者享有婚姻权利的必要性;其次对我国同性恋者享有婚姻权利的可行性进行研究,主要从婚姻的本质和目的、人权的实现、平等权的实现、性权利的实现及婚姻自由的实现五个方面重点论证了我国同性恋者享有婚姻权利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为我国同性恋者享有婚姻权利奠定了理论基础。 第三部分世界各国关于同性婚姻的立法模式。本章主要对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同性结合的立法与司法概况进行介绍,总结出国外关于同性婚姻的立法大体分为三种模式——同性婚姻立法模式、民事结合立法模式及注册伴侣(登记伙伴)的立法模式,以便我国在同性结合立法上进行学习和借鉴。 第四部分保护我国同性恋者婚姻权利的法律思考。本章首先阐述了我国同性恋者婚姻权利保护的现状,指明我国现有法律在这一方面的空白;其次在前文论述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对我国同性恋者婚姻权利保护的法律思考,包括对我国同性恋者婚姻权利的立法展望及考虑到我国目前尚无直接立法和执法条件的情况下应采取的具体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