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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房屋征收条例出台后,房屋征收制度充分体现了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统筹兼顾、以人为本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的新的工作理念,在程序上对实现征收补偿的公开透明、推进“阳光征收”信息化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文拟从理论上引入“阳光征收”概念,接着从对《物权法》中房屋征收以及公共利益界定的相关法条分析入手,结合不同城市征收案例,提出推行“阳光征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随后阐释分析宁波市房屋征收工作,分析当前宁波市房屋征收主要工作进程和发展方向,以夯实其理论基础和实践操作根据。文章绪论部分分为研究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与方法、研究创新与不足四方面,对本文写作背景以及研究范围和侧重点进行了总体的叙述。文章第二部分为相关概念及理论依据章节,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概念界定,对房屋征收、阳光征收等专有名词进行详细解释;第二部分通过对《物权法》以及征收条例的解释分析,作为本文的法律依据,第三部分结合公共管理专业相关理论,奠定本文理论基础。文章第三部分从四方面入手,主要是对宁波市近年来房屋征收以及“阳光征收”信息化工作作一详细介绍和具体分析。首先简要回顾宁波市“阳光征收”开展历程,其次进行宁波市房屋征收相关文件解读,第三介绍主要工作措施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最后分析当前存在的几点问题,其中详细介绍主要工作措施和存在问题。文章第四部分为国内其他城市房屋征收经验借鉴,分三部分论述。分别选取上海市、贵阳市以及青岛市等代表性城市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与宁波市展开对比,分析可借鉴之处。文章第五部分作为探讨和建议章节,本部分从思想认识、方式方法、政策法规以及部门监管等五方面分析指出宁波市“阳光征收”需要改进的地方,结合实际提出针对性的五方面可行性建议,对“阳光征收”未来纵深化推进提出创新性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