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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的坚船利炮打开了古老中国的大门,中国社会开始了近代化进程。鸦片战争以后,以自给自足的封建经济结构逐渐被打破,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随着五口通商及长江内陆各口岸的开埠,中国被迫纳入世界经济体系当中,诸多不平等条约的制度安排,使外商在华获得了种种特权。以自强为目标的洋务运动,客观刺激了民族资产阶级的兴起,形成了以通商口岸为中心的近代中国经济新格局。传统的经济制度和商人组织,已经难以适应新的市场环境的要求。为此,晚清政府推行了“新政”,成立了商部,颁布了《奏定商会简明章程》、《商人通例》、《公司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同时为振兴实业,鼓励工商业发展,要求各省成立商会,试图建立起统一的市场制度和规范商业组织,以便实现商人的自我管理。南昌商会和同业公会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逐步发展起来的新式商人团体组织。为了响应清政府的号召和相关商业法律的规定,南昌商人整合传统商业组织,创建了江西商务总会。随着制度的变迁和经济制度的改变,北洋政府时期改组商务总会成立南昌总商会,并成立同业公会组织,保障了商人组织的利益,确立了商会在政府序列中的地位。1929年国民政府改组商会和同业公会,成立南昌商会和同业公会,以法律的形式建立起了严格的政府、商会、同业公会之间的层第关系,商会日益的边缘化。本文以近代南昌视角,将近代南昌商会和同业公会置于现代化进程中,试图通过对近代南昌商会和同业公会产生的制度背景、社会环境、发展阶段等方面进行了概括和描述,并对近代南昌商会和同业公会进行比较研究和动态分析,力求对近代南昌商会和同业公会在社会经济双重变奏中重生过程做出客观和全面的分析和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