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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财政支出规模不断扩大,国家在实现政府职能的过程中,财政支出管理粗放,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偏低,对我国财政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工作迫在眉睫。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是我国“十二五”期间实现建筑节能减排的主要任务,为此,我国专门设立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专项资金,并由国家财政支付,以此开展我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工作。201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在中央专项财政资金的大力扶持下,在银川、吴忠等地陆续开展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工作,并于2011年底完成了对吴忠市金花园小区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为此,本文基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相关理论,按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的工作规程,遵循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的经济性、有效性、效率性及公平性原则,以吴忠市金花园小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为案列,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宁夏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财政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分析宁夏在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过程中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总结结论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从而为我国今后开展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起到一定借鉴作用,为进一步完善政府财政资金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进公众对政府财政支出的认同和信任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