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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成熟健康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仅要做到筹资渠道稳定、基金收支平衡、按时足额发放、管理服务高效,还要能建立一个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正常调整机制。建立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是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环节,对进一步有效发挥养老保险制度“减震器”和“安全网”的作用意义重大。
发达国家普遍建立起基本养老金指数化调整机制。经济发展水平和制度因素等是一国采用何种调整指数的主要决定因素。世界上多数国家采用工资指数和物价指数两大类指数作为公共养老金的调整指数,它们在不同的经济环境下对养老金的保障程度不同。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许多国家对养老金调整指数进行了不断的改革。中国可以借鉴典型发达国家公共养老金调整改革的经验与教训,但是不能完全照搬国外模式,需要结合本国的实际国情,在中国现实的约束条件下,建立适合中国养老金制度的调整机制。
我国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各省根据国务院的要求,陆续开始建立企业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但发展至今还缺乏科学有效的调整机制,主要表现在一是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比例及调整所需要参考的挂钩指标、调整时间等很不规范,人为因素过多,没有形成科学规范的调整办法等。二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养老金调整机制,养老金调整不但没起到二次分配更多更好多地体现社会公平的作用,反而一定程度上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等等。因此,研究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企业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