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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类对资源需求的日益增长以及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逐渐成为各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加强废弃产品的回收利用,对于发展循环经济、创建资源节约型社会以及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具有重要意义。生产者延伸责任(EPR)制度能有效推动制造商回收再制造活动的实施,发达国家已经纷纷制定了针对废弃产品回收的法律法规并不断加以完善。我国作为生产与消费大国,EPR制度的建设与实施已刻不容缓。鉴于此,本文基于EPR制度开始尝试实施的现实国情,采用博弈论、激励理论研究逆向供应链协调与激励机制问题,以期得到有益结论为我国政府部门制定基于EPR制度的环境规制政策,以及各类供应链成员企业制定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决策参考。本文主要研究内容表述如下。(1)探讨了逆向供应链成员企业间的奖惩机制问题:针对由制造商、加工商和回收商构成的三级逆向供应链系统,应用博弈论建立了需求与回收双重不确定环境下制造商为领导者的Stackelberg模型。设计了制造商与加工商、加工商与回收商之间的目标奖惩合同,结合实践提出了逆向供应链运作中四种不同的成员间奖惩激励方式,比较分析了各种奖惩机制对系统最优决策的影响。(2)探讨了EPR制度下政府与制造商激励契约设计问题:基于制造商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并存的状况,以制造商的再制造率和努力程度为不对称信息,设计政府对制造商的激励契约。给出了契约实施过程中满足制造商收益单调风险率和政府正向激励实施的现实条件,分析了再制造率等因素与政府激励契约的关系,讨论了EPR制度实施不同阶段中各类因素对政府期望收益的影响。(3)探讨了政府环境规制下再制造供应链决策机制问题:针对由再制造商和回收处理商构成的再制造供应链系统,建立了政府与供应链系统博弈的双层规划模型。结合现实国情,设计了基于产品绿色设计参与程度的再制造商对回收处理商的激励契约,给出了再制造商参与产品绿色设计的前提条件,分析了政府财政干涉力度对系统成员决策行为和期望收益的影响,讨论了各相关因素对政府财政政策制定的影响。结论表明,政府环境规制的实施能有效激励再制造商投入到产品绿色设计活动中,提高回收处理商回收努力水平,增进社会福利。本文重点研究EPR制度下政府设计有效激励机制,协调和激励企业参与回收再制造活动,并分析了供应链成员企业间的奖惩机制对供应链系统决策的影响。研究成果对再制造行业发展初期政府相关环境政策的制定以及供应链成员的运营实践具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