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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21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2009-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同年4月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这标志着新一轮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拉开了序幕。此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①为了达成这一目标提高医师专业素质和能力是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之一。医师分为全科医师和专科医师。在医疗水平高速发展的今天,医学从原先不分科到今天分为众多专科和亚专科,根据学科分类与代码(classification and code of disciplines)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T 13745292)及卫生部2003年《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我国目前临床科室设置了33个专科和109个亚专科。②专科医师制度是医学专科化发展的结果,是多数国家和地区普遍采用的,已经得到规范化和法律化的一项制度。但在我国,直到2006年才明确提出开展专科医师培训工作,卫生部卫办科教发〔2006〕27号文件的发布标志着我国专科医师制度建设提上日程。作为国际大都市的上海,正在为建设成“四个中心”城市而不断努力,同时2010年举办世博会,这些工作都对医疗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专科医师作为医疗事业中极为关键的一环,专科医师制度的建立是上海医疗事业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目前,上海专科医师制度正在不断建立和完善中,本文即将成文的时候即2009年3月上海市卫生局颁布了《上海市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认定办法》,推动上海专科医师制度向前迈进了一步。但是专科医师制度所包括的培训制度、准入制度和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还存在很多问题:医学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医师职称制度的制约、专科医师准入制度的缺失等。本文通过对相关文献的回顾,同时借鉴先进国家和地区专科医师制度的实践经验,就上海市如何完善既符合实情,又与国际接轨的专科医师制度进行研究,提出改进和完善上海医学教育体制、改进传统医师职称制度、严格专科医师准入制度这三方面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