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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无邪”因被孔子用来概言《诗》三百而受到历代学者的关注,但对其本义的理解多有争议,在争议过程中“思无邪”也衍生出了多重内涵。本文试图从历代“思无邪”的阐释梳理中,探究“思无邪”所蕴含的诗学思想和意义。本文将分为三个部分来探析“思无邪”:1.“思无邪”汉唐阐释模式。《诗》的经典化过程中其政治道德意义被不断强化,“思无邪”的汉唐阐释以此为背景可被归纳为“诗人、诗思之正”。“诗人、诗思之正”要求诗歌作品的思想内容和诗人的情感意念都不违背正确的价值,并服务于政教伦理。这种诗学观念源于对诗歌之抒情本质和实用功能的认识。2.“思无邪”宋代阐释模式。朱熹瓦解了“诗人、诗思之正”的“思无邪”定义,并提出自己的新说:“读《诗》使人思无邪”。朱熹之说的影响力足以被命名为“‘思无邪’宋代阐释模式”并与“‘思无邪’汉唐阐释模式”并列。比较朱熹模式与汉唐模式有助于更清晰的把握“思无邪”的具体内涵与变迁脉络。“思诚”说出现于宋代明确于清代,它独特的阐释增添了“思无邪”的审美内涵。苏轼的独特阐释为“思无邪”的内涵增添了多样性。3.“思无邪”诗学思想探论。纵观古代的多种“思无邪”阐释,虽有差异但并不互相排斥,而是共同构成了“思无邪”的整体诗学观念,这一诗学观念可以从诗歌本质观、诗歌功用观、诗歌创作观、诗歌主体观、诗歌批评观五个方面来进行把握。“思无邪”诗学本质上是一种儒家诗学,它在中国古典诗学领域中有着不可批驳的权威性,这种权威性可从诗歌活动的主体(士大夫知识分子)所拥有的文化性格和所处的政治环境来分析,还可以从“思无邪”本身的审美属性和包容性来分析。“思无邪”主要规范的是诗歌活动中的情感因素,因此它深刻的影响了中国古典诗歌中情感要素的呈现样态和审美模式。以现代伦理与审美二元对立的思维来看,“思无邪”的政教伦理性是诗歌活动中的一个负面因素,但是伦理与审美就一定是对立的吗?“思无邪”的伦理性需要重新得到客观的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