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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转型升级,纳税人法律意识在促进国家税收足额征收、创造和谐的纳税环境方面发挥的作用日益增长。尽管近年来我国纳税人法律意识已经有了显著提高,但与西方国家相比仍有很大差距。研究纳税人法律意识旨在将纳税人的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统一为有机的整体,然而,与我国过分强调纳税人义务意识的相比,纳税人权利意识受到的关注明显不足。二者发展的不平衡将会导致纳税人对税收本质的误解,从而降低纳税遵从度,减少对自身纳税权益的维护。从整体现状来看,由于税法义务本位的影响,目前我国纳税人权利意识还比较薄弱,需要依托有利政策并结合社会各方力量的努力来加以完善。本文以法治视野下纳税人法律意识为主题,契合当前税制改革的时代热点,针对当前我国纳税人法律意识的现状和问题,阐释我国纳税人法律意识畸形发展的原因,并进一步提出,我国纳税人法律意识转型的归宿是法治,纳税人的法律意识应该是以权利义务并重的状态。文章从法治的角度出发,探讨纳税人法律意识的真实面目,纳税人意识是公民意识的组成部分,培养健全的纳税人法律意识对于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意义重大。本文的写作进路如下:第一章,通过纳税人意识相关概念的梳理,主要介绍关于纳税人法律意识和法治的基本概念和理论,为纳税人法律意识的剖析提供理论的支撑。第二章,从当前税收的理论困境和实践困境两个角度,对纳税人意识发展的现状进行总结,指出纳税人法律意识所面临的问题。第三章,分别从自然经济时期、计划经济时期以及改革开放后阐释我国纳税人法律意识的发展历程,以此揭示我国当前纳税人法律意识现状的根源。第四章,从税收理论的新发展以及税收法治的现实需要两个方面,来说明纳税人法律意识转型的现实基础,并从法治的角度指出纳税人法律意识的应有面目,以及阐明纳税人法律意识转型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