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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主体越来越重视品牌的创建及传播,广告作为市场营销的核心手段,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企业在不断探索新的广告创意,扩大广告影响和实现广告价值的同时,也在积极地寻找着对广告新的保护模式。2014年5月1日《新商标法》以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相继施行,这就意味着传统商标注册“可视性”条件的取消,这就让商业广告中有声部分注册为商标,从而获得商标法专有保护成为可能。理论上我国虽初步建立起了包括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1但这当中却缺少关于商业广告知识产权保护的专门规定,专门从事广告声音元素知识产权研究的也是鲜见,所以本文立足新的商标法理论,对商业广告中有声部分的声音商标保护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广告声音商标权保护中的问题作出研究及梳理总结,从而获得符合新商标法精神,具有可操作性的保护建议。本文第一部分为总体概述,包括对广告,声音商标,声音商标权保护的系统介绍,第二部分为对广告声音的传统知识产权保护案例剖析,意在引出更为适合的广告声音商标权保护模式,近而对广告声音商标权保护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第三部分为对广告声音商标权从注册到保护各阶段的问题进行分析从而得出解决建议和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