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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1952 年欧洲煤钢联营成立以来,欧盟国家在经济一体化上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在政治和防务一体化上却踯躅不前,与经济一体化形成了鲜明对比。在 1992年签订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中欧共体各国正式提出了“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然而该政策在实践中却一直表现乏力,阻碍重重。2003 年的伊拉克战争使欧盟内部出现分歧,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严重受挫;2004 年 5 月 1 日的欧盟东扩也使这一政策面临严峻挑战;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依然存在着深层次问题和机制性缺陷,这也使得欧盟难以执行一项共同的对外政策。但另一方面,在一些问题上欧盟内部又相互妥协;2004 年 6 月 18 日通过的《欧盟宪法草案》在一定程度上又推动了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发展,从总体上看,欧盟在其一体化上走上了不归路。本论文主要介绍分析了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由来、发展、性质、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及这一政策下的欧盟与世界主要大国及北约的关系,不足之处敬请各位老师批评指正。 本文共分五部分: 第一部分:简单介绍了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由来与发展。指出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是由 20 世纪 70 年代初建立的欧洲政治合作机制演变而来的,它于 1992 年签订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中正式确立下来,之后,经过 1997 年的《阿姆斯特丹条约》、1999 年的科隆首脑会议、2001 年的《尼斯条约》和 2004年 6 月通过的《欧盟宪法草案》,这一政策继续得到发展。 第二部分:简要论述了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性质及运行机制。文章首先指出,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基本性质是体现多边主义的政府间合作机制,随后文章介绍了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主要决策角色:欧洲理事会、欧盟理事会、负责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高级代表、政治与安全委员会、欧盟委员会和欧洲议会。从对这些角色权利和责任的介绍入手,文章对这一政策的运行机制进行了分析和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