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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资本的跨国流动日益常态化,各国之间的税收竞争也不断加剧,跨国公司在进行海外投资时,会重点考虑税收因素,在避税地设立受控外国公司(CFC)是企业避税的重要手段。CFC避税的原理在于利用各国税法中的递延纳税条款,将所获利润囤积于避税港等低税区域,以获取递延纳税利益。跨国纳税人利用CFC进行税收筹划和避税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其所在国的税收利益,因此,各国建立了受控外国公司税制对此类行为进行规制。该税制通过对本国居民设立在避税港等低税区域的外国公司收入进行特别纳税调整,从而避免本国税基被侵蚀,以维护本国的税收利益。本文共四章,在总结和参考国内外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展开,以比较研究为基本方法,结合历史研究、规范研究等方法,系统和完整地论述了受控外国公司税制的产生、发展、基本内容、税收征纳关系,以及对该税制的基本评价;本文还结合世界各国最新的立法例及修改方案,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受控外国公司税制的建议。第一章首先从国际避税开始,简要介绍了其形式,重点论述避税港的界定及其影响,引出受控外国公司及对其进行反制的税收制度,即受控外国公司税制,是本文的基础和逻辑起点。第二章详细论述了对受控外国公司的界定。针对第一章中所述受控外国公司及其危害,论及认定一海外实体是否为受控外国公司的具体标准,主要围绕“控制”、“设立地”和“避税目的”这三项重点论述,如法律控制、事实控制,“白名单”、“黑名单”和“灰名单”,“测试法”和“证明法”等。在本章中,笔者参考了世界各主要国家及国际组织的相关税收立法,结合有关学者的理论并举例,详细论述了如何认定受控外国公司。第三章论及受控外国公司规则在税收征纳中的适用及相关法律关系。通过对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权利与义务的阐释,结合对征税对象即应纳税收入的分析与归纳,系统地论述了适用受控外国公司规则征税和纳税的过程,并提出了笔者的针对性建议。第四章是在对上文所述内容的分析和归纳的基础上,对受控外国公司税制的评析及其所存在问题的归纳,并从立法原则及目标、税制方案设计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如避税港的认定、“控制”标准的规避与反制、应纳税收入的认定等,均需要进行完善与修正。最后是结论部分,指出受控外国公司税制应与金融、外汇等相关制度紧密结合,政府有关部门应与税务机关通力合作,以保证该税制的有效运行;在反制跨国纳税人递延纳税的活动中,应把对其影响降至最低限度,以使其合法经营能持续下去并得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