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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行业是资金密集型的行业,对其而言,资金就是血液,是保证房地产开发项目正常运转的动力所在。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型产业,房地产行业的资本化程度是衡量其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准。然而目前我国房地产行业的融资渠道过于单一,过度依赖银行贷款的模式将不利于整个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加之近年来国家出台各项金融政策,收紧银行对房地产企业的信贷,严格限制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渠道,使得房地产企业的融资之路更加困难,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其出现和发展壮大也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大势所趋。相对于美国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的成熟发展而言,中国的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才刚刚起步,虽然发展趋势迅猛,但目前国内涉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完善,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是发展我国房地产私募基金的首要障碍。加之金融环境基础十分薄弱,信用制度不健全也严重影响着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的发展。随着《合伙企业法》的颁布实施,“有限合伙”的地位得以明确,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基金逐渐成为房地产行业的首选,但如何完善立法体系和监管机制,建立多元化的资本证券市场是当下发展有限合伙型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的当务之急。因此,在学习与借鉴国外成熟经验的基础上,研究中国有限合伙型的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环境和问题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首先对私募股权基金的内涵、特点进行了简要概述,由此引出对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的介绍,并对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的特征内涵进行了概括,在此基础上指出由于我国目前房地产行业融资现状过于单一,中小企业更是难上加难,因此必须创新我国房地产行业的融资渠道,由此因此发展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的现实意义和可行性,并且分析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的发展现状。最后,分析目前我国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的组织形式主要有公司型、有限合伙型和信托型三种。第二部分首先分析有限合伙型的组织形式作为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的法律法律特征和制度价值,然后重点分析美国有限合伙型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的立法框架和运作模式,接着在分析选择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组织形式的考量因素的基础上,将有限合伙型与公司型和信托型的房地产私募基金进行比较,从而得出其是现阶段发展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的最佳选择,并提出我国可以借鉴美国的成功经验发展我国的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最后分析有限合伙型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在我国的适用。第三部分主要分析我国有限合伙型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的立法现状和发展困境,从法律层面、监管层面、市场层面和政策层面提出发展的改革对策,从而更有利于我国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