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西方女性主义批评发展到“性别理论”的阶段和解构主义的兴起,重新挖掘长期被男性文化淹没的女性文化成了新潮一时的文学研究现象,这也包括对“十七年”(1949 -1966)文学的重审。从性别的角度对“十七年”时期的小说进行重新审视,也就打破了人们对“十七年”时期“男女平等”的虚构想象。在这个所谓没有性别差异的年代,性别原来是以另一种话语方式出现的,“女为男用”、“女性以男性为标准”等等,揭开了“十七年”时期“男女都一样”所蕴含的不平等性。笔者以“性别”作为分界,对“十七年”小说中的女性作家如何进行女性叙事进行探究。在论文中,笔者从西方文论中的叙事学、话语研究、性别理论和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等理论出发,对“十七年”中国当代的女性小说进行详尽、深入的解读,在此基础上揭示出作为社会性别特征的女性在小说的故事层面以及叙事话语层面上所呈现出来的性别倾向和特点,使淹没在男性权利话语中的女性话语重新“浮出历史地表”,进而重新确认女性作为一个性别存在的需要和意义。性别作为一个角度,在这里并不是指生理意义上的性别,而是社会意义上的性别,也就是说,这种角度并非自然地出自于女性,而是出自于对性别的自觉,是女性对自身生理性别的认知和对社会所赋予的性别角色的反思。“十七年”作为一个特定的时代及社会文化语境,在妇女解放、否定性别差异的主流话语之下,男性规范无疑是其中至为有力的权威。但在大部分女作家作品中,仍间或显露出性别写作的痕迹,自觉或不自觉地构成了一个较为清晰的女性文化边缘叙事。全文共分为五章:绪论分两部分,第一部分简单综述“十七年”女性文学的总体创作情况及“性别”视野下的“十七年”女性文学的已有研究成果,第二部分论述笔者论文的研究主题和研究方法;第二章扼要地梳理了中国女性文学的阶段性性发展;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分别对“十七年”小说的女性叙事主题、“十七年”小说的女性形象的塑造和修辞、“十七年”小说的女性叙事策略进行分析解读,主要是以茹志鹃、刘真、宗璞、白朗、杨沫等代表作家为个案进行文本分析,概述“十七年”女性作家的写作状况,从而归纳出“十七年”女性叙事的特点。在“十七年”政治话语强化个性话语的文化语境中,女性作家仍用自己独特的生命体验、生存方式在文本中述说着女性的话语,用真实的女性感受去抵制被符号化,抵制政治话语对个性话语的淹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