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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旅游角度看,中国乡村有人们渴望的原生态风景和原真性人文,更有天人合一的慢生活。“三权分置”制度已写进了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基本确立,农民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的市场交易活动持续升温,为乡村旅游的开发提供契机。集体建设用地可以依法用于创新创业,自住房可以改造成农家乐,农村会变成人类新的家园。“三权分置”的推进能够更好地维护、实现农民集体、承包农户以及新型经营主体的权益,显然也促使乡村旅游开发核心利益相关者产生变化。本文在利益相关者理论基础上,运用多维细分法与专家评分法,确定“三权分置”影响下的乡村旅游开发利益主体为政府、旅游企业、社区居民与旅游者。通过文献阅读与实地调研,归纳出利益主体表现与利益诉求。政府的利益诉求主要是利民并促进当地发展,但内部人员也会有本位主义的利己心理;旅游企业的利益诉求为经济效益最大化;社区居民的利益诉求囊括经济利益、政治利益与社会文化等方面;旅游者的利益诉求是用公正合理的价格来获得高质量的乡村旅游经历体验。基于博弈论构建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博弈模型:政府与社区居民、社区与旅游企业、旅游企业与社区居民、旅游企业与旅游者、社区居民与旅游者,并进行博弈分析,寻找到主体间博弈冲突点与引发原因,主要为:信息不对称、博弈主体间不平等的博弈、个体的“经济人”属性和利益协调与保障机制缺乏。最后,提出构建“三权分置”制度下的乡村旅游开发利益相关者协调机制:在利益补偿机制方面,改进土地征收制度,建立旅游吸引物保障制度;在利益分配机制方面,完善利益分配方案,居民赋权与提升参与层次;在利益表达机制方面,搭建线上线下利益表达平台,及时处理诉求与反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