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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快速发展经济的同时对环境的过度开发导致了生态的不断恶化,对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严峻挑战。为实现我国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同步推进的国土空间规划格局,国家于2006年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初次提出了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并从2008年开始开展向其重点生态功能区进行转移支付的试点工作。但是,在我国现行的财政分权体制下加上生态环境具有的外部性,使得生态转移支付制度与建设主体功能区划的战略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本文以广西主体功能区为研究对象,通过大量的国内外文献研究,在总结前人关于主体功能区生态转移支付理论与机制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广西主体功能区生态转移支付的现状,采用PSM-DID模型评估了广西主体功能区生态转移支付政策的实施效应,试图对主体功能区的生态转移支付机制进行优化。全文共分为七章,第一章是研究绪论,第二章是对研究涉及的相关概念及理论进行梳理和探讨。前两章是本文的基础章节,为下文的研究开展奠定基础。第三章描述了我国生态补偿转移支付的实施现状,探讨出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对主体功能区产生影响的内在机理,并结合分权制财政管理体制,通过绘制最优政府间转移模型,提出相关理论假说。第四章介绍了评估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效应的测算模型,在国内外学者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文研究目的及研究理论基础,选择倾向得分匹配双重差分法(PSM-DID)开展研究。第五章,以广西主体功能区为例,分析了研究对象的选择以及其生态转移支付的实施现状和各功能区间均衡发展状况,然后利用面板数据,建立PSM-DID模型,考察了广西主体功能区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政策实施效果并对上文中的理论假设进行了验证。这三章是本文的核心章节。第六章通过对现行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优化生态转移支付结构,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建立横向生态转移支付制度等具有针对性的建议。第七章主要归纳了本文研究的结论、不足与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