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人类社会已经进入了一个公共危机频发期。政府是构建公共危机管理体系、开展公共危机管理的当然的主导者;新闻媒体是构建公共危机管理体系、开展公共危机管理的极其重要的参与者。信息传播与沟通是公共危机管理的至关重要的工作内容。因而,必须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媒体的关系。基于公共管理、新闻传播学、危机管理、法学等理论的分析,为有效地管理公共危机,维护公众利益,在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媒体应该建立起良性互动关系:一方面,政府应该善待、善用、善管媒体,使媒体可信、可用、可控;另一方面,媒体应该自主、自觉、自律,在独立监督政府的同时,自觉接受政府的引导、规范,有策略地配合政府开展公共危机管理,而且终始自律守法,体现良好的职业道德。现实中,目前中国仍有不少地方政府和媒体在公共危机事件中不善于处理相互之间的关系,存在许多问题:一方面,政府部门对媒体封锁信息,压制媒体,或是听任媒体无序操作,更不善于利用媒体;另一方面,媒体对政府缺乏自主的监督,自律性不强,更不擅于配合与帮助政府。这其中有思想认识、法律制度、人才素质等诸多方面的原因。美国、英国和日本的政府与媒体在公共危机管理中处理相互之间关系的经验,可以给中国有益的借鉴与启示:政府应该高度重视媒体的作用;应该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媒体应该注重自律、讲究策略;政府应拥有对媒体的必要控制手段。中国构建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媒体良性互动关系的对策包括:第一,革新思想,提升理念。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正确认识媒体的作用,提倡按新闻规律办事。第二,尽快制定或修订《新闻法》或《记者法》、《信息法》和《保密法》等各种法律。第三,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第四,改革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第五,完善新闻行业的行为规范与自律制度。要细化新闻行业的行为准则,建立媒体内部自律制度。第六,提升领导干部与媒体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提高领导干部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培养专业的政府新闻发言人队伍,提高媒体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与业务素质。第七,改善政府对媒体监管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