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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是促进人类社会进步的坚实基础,而夫妻关系更是影响人类社会稳定发展的直接因素。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夫妻婚内侵权行为也是层出不穷,我国《婚姻法》只是对夫妻间离婚损害做出了赔偿规定,而针对不足以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婚内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由于夫妻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都存在特殊性,我国现有法律针对夫妻婚内侵权责任这一方面又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这就对夫妻关系中侵权一方无法追责。这种情况对于保护夫妻关系中受侵害一方的合法权益是不利的,并不能以夫妻婚姻关系的存续作为免除夫妻一方婚内侵权责任的理由。构建完善的婚内侵权责任制度不但可以填补我国现有法律的空白,更能为保护婚姻家庭和睦以及维护社会和谐提供合法途径。基于上述研究背景,文章主要针对我国夫妻婚内侵权责任的立法现状以及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就完善我国夫妻婚内侵权责任的立法尝试提出部分法律建议。为了达到完善我国夫妻婚内侵权责任立法的根本目的,论文开篇介绍了夫妻婚内侵权责任的概念、特征及夫妻婚内侵权责任立法的重要性,同时就夫妻婚内侵权责任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别进行了阐述,明确了夫妻婚内侵权责任立法的重要意义。在明确其法学理论的基础上,通过分析我国在夫妻婚内侵权责任方面的立法现状,指出其中的不足,并针对该部分进行具体的探究,提出我国夫妻人身关系规定不明确、夫妻共有财产制存在不足等问题。再通过对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有关夫妻婚内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进行梳理与分析,将外国的先进立法经验借鉴到我国立法实践中,以此作为风向标,针对我国在夫妻婚内侵权责任立法上存在的不足与问题,将其他国家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与我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提出了以建立夫妻婚内侵权责任制度为目的的立法建议,尝试为解决我国婚内侵权责任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使婚姻家庭更加稳定和睦,从而促进和谐社会的长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