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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三大支柱行业之一,与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是人民生活的重要物质基础。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的固定资产投资也在不断增加。但由于工程项目合同的不完全性,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工程争端不可避免。谈判是解决工程争端的有效方式之一,且可降低争端解决的交易成本、不破坏争端双方的合作关系。谈判权力被认为是影响谈判的重要因素。但对于谈判权力的影响因素问题,学界中一直存在着争论和分歧,一部分学者认为与企业和市场因素相比,个体因素的影响是微不足道的。本文从谈判者的权力感知角度出发,探讨在工程争端谈判中,谈判者所能感知到的权力来源,是否包括个体优势度与企业优势度两方面。通过文献综述,本文提出三个假设,即企业优势度会对谈判者权力感知有显著影响,个体优势度会对谈判者权力有显著影响,以及个体优势度在企业优势度和谈判者权力之间起中介作用。通过开放性调查,收集整理了个体优势度和企业优势度的观测指标,再结合权力感知的观测指标,形成了工程争端谈判权力感知调查问卷。对问卷进行发放,参与研究者均为有谈判经验的工程实践人员。实际回收有效问卷145份,使用SPSS分析软件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了回归分析和中介效应分析,并对研究提出的三个假设进行了验证。研究结果显示,个体优势度与企业优势度都会对谈判者的权力感知产生显著影响。这个结论亦是对学界中分歧的回应,即在工程争端谈判中,个体因素影响作用显著,在研究中不应被忽略。研究结果还显示,企业优势度会对个体优势度产生影响,且企业优势度会通过对个体优势度的影响进一步增强或降低谈判者的权力感知。研究揭示了工程争端谈判中权力来源与权力感知间的作用关系,构建的工程争端谈判影响因素体系,也为谈判人员更好的从事谈判实践形成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