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3年6月1日起,我国新《基金法》正式颁布实施,这意味着券商、保险公司和私募基金等可自行发售基金产品;而基金公司亦可拓展信托产品和银行理财产品的市场业务空间。伴随着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投资范围的延伸,基金产品在国内财富管理市场发展迅速,成为资本市场主流资金和社会闲散资金的重要投资选择,在其带来稳定收益的背后,如何评估并降低系统性和非系统性风险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科学、客观、公正的风险评估体系不仅能够帮助投资者全面地了解开放式基金的风险程度,而且还有助于提高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运作水平,同时还能为监管部门制定政策法规提供参考价值。因此,构建科学合理的开放式基金风险评估体系,对促进我国基金市场乃至整个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对国内外相关理论研究的基础上,重点阐述了国内开放式基金发展的现状、特征和面临的主要风险。在总结比较财富管理产品常用风险评估方法后,综合考虑方法的科学性、系统性、可行性问题,分别从定量和定性角度出发,选择了结合GARCH模型的VaR方法和运用层次分析的模糊综合评价法,进一步构建我国开放式基金的风险评估体系。本文选取九只开放式基金产品作为样本进行实证研究,其中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各三只,以2005年1月4日到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样本数据作为研究基础,采用VaR-GARCH模型计算其日VaR值,并与日实际损失值进行比较分析,运用回溯测试进一步测算模型的拟合度。同时通过对开放式基金各类风险指标的梳理,运用结合层次分析的模糊综合评价法,得到样本基金的总体风险评价结果。将两类风险评估方法所得出的实证结果进行比较,并将基金在样本期间的实际表现作为参考,进一步印证VaR-GARCH模型和模糊综合评价法在我国开放式基金风险评估中的有效性和互补性。最后,在前文对开放式基金风险定量和定性评估的基础上,分别从监管层、基金公司和投资者的角度提出相关风险管理措施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