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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的夫妻财产制是基于常态的夫妻关系而设计的,对于随着经济发展而涌现出来的种种夫妻财产问题,比如夫妻双方对多元财产的管理矛盾、夫妻一方侵犯另一方财产权益、夫妻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扶养义务等,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从而造成了司法上的一些混乱。夫妻非常财产制,是在特殊情况下,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制变更为分别财产制。它能够有效解决上述夫妻财产矛盾,引导大众增强人格独立与夫妻平等的理念,并且能够协调夫妻婚内共同财产分割制度与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值此我国民法典编纂出台之际,为将婚姻家庭编更科学地纳入民法典,就有必要完善夫妻财产制,在其中增加夫妻非常财产制的规定。为此,探讨在我国构建夫妻非常财产制就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本文分为四个部分,除引言和结语部分外,共计2.3万字。第一部分,引言与我国夫妻财产制的立法现状及评析。该部分分析了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在立法上存在的问题及症结所在,并提出了解决途径——建立夫妻非常财产制。第二部分,夫妻非常财产制的理论基础。该部分阐述了夫妻非常财产制的概念特征、夫妻非常财产制在域外的立法由来以及它的功能与内容,为下文的论述奠定基础。第三部分,在我国确立夫妻非常财产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该部分针对现实问题,对设立该制度的必要性进行探讨。并且论述了在我国构建夫妻非常财产制的社会基础、思想基础与制度基础,证明在我国构建该制度是可行的。第四部分,构建我国夫妻非常财产制的设想。该部分通过面向域外的比较法研究和面向本土的微规则剖析,从体系编排、法定事由、启动方式、请求权主体、法律效力五个方面提出了对于我国构建夫妻非常财产制的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