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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1978年开始了漫长的社会转型,在转型过程中由于社会结构发生巨大变化,社会利益极度分化,社会矛盾日益尖锐,影响社会稳定的涉稳事件也不断爆发。而稳定对于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发展又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这样的情况下,基层政权作为和广大群众接触面最广,频率最高的组织,必然承担了大量的维稳工作。社会转型期为完成维稳工作而建立的维稳体系是在扬弃转型前总体性社会特点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充分体现了我国组织资源发达的特点。维稳体系是以基础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力量,以所有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位成员单位,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等为辅助力量的一个庞大的网络。 由于社会转型期的时代特点,现有的基层维稳工作也处于困境之中。主要表现为:基层政权维稳压力巨大,维稳绩效的“一票否决制”给与基层政权巨大压力,而发展经济和激化社会矛盾之间又存在悖论;基层政权维稳的成本不断攀升,不但要付出高昂的经济成本,还有更为巨大的政治成本;而与付出不相匹配的是维稳的形势却日趋严峻,爆发的群体性涉稳事件数量不但越来越大,规模和破坏性也越来越大。 基层政权维稳困境形成的原因很多,一方面是基层维稳体制的原因,主要表现为:社会转型导致国家权力在基层社会的流失,基层政权的国家工作人员逐渐失去化解社会矛盾的话语权;国家有效制度供给严重不足,与广大群众政治参与和利益表达的热情不相匹配;部门分割导致工作绩效不高,不能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基层政权的危机反应机制不健全,在处理涉稳事件时效果不好。另一方面是维稳目标和工作方式的原因:在政府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还意图达到绝对稳定,这明显力不从心;在维稳方式上,重在压制,不善于疏导社会矛盾;在处理涉稳事件中,迷信专政手段,滥用武力,而没有有效的公民文化建设措施,没有从提高公民素质上解决不稳定因素。 基层政权要走出转型期的维稳困境,就一定要从观念、组织体系建设和探索新的维稳方式等方面入手,在观念上,要树立科学的稳定观,即既要清醒认识到社会冲突的不可避免,“绝对稳定”是不可能的,又要正确认识到社会冲突的正功能;在组织体系上,要建立健全畅通的社会民意表达机制、建立健全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有效的治安防控管理机制等;在维稳工作方式上要求基层政权的重新定位,从管理的角色向服务的角色转变;要培育成熟的公民社会、公民及社会组织也应是社会管理的主要力量,还要实现基层政权与公民社会的合作共治,共同建立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