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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出重拳反腐败,对腐败进行严厉打击,通过多方努力,今年中央纪委十八届七中全会公报指出,我国反腐已经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应该巩固胜利成果。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腐败问题一直广受关注和热议。在政治领域的腐败,因为其行为主体具有较高的行政职位,或者贪污受贿数额惊人,方式明显,直接违背法律规定,成为学者研究主体,倍受社会公众关注。而另外一种腐败——亚腐败,本文将其界定为,行为主体一般是基层行政级别较低的公务员,表现多样且较为隐蔽,涉及金钱数额较少或很难被纪检部门查到,行为特点处于腐败与非腐败中间的灰色地带,一种隐形的腐败形式,目前,我国将反腐重点转向基层,严厉打击微腐败,发生在基层公务员身上的微腐败,成为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因素,如果视而不管,将严重影响党的执政基础,影响政府公信力。 本文从界定亚腐败基本内涵入手,运用了权力制约理论、公共选择理论以及需求层次理论,对基层公务员亚腐败现象具体表现进行了分析,主要包括利用职权过度消费,造成浪费;搞形象工程博取政绩,以此获得晋升;人情交往中打破正常礼尚往来界限,搞不正之风;在群众工作中吃拿卡要,搞“潜规则”,缺乏担当责任等方面。笔者并从主客观方面剖析了产生亚腐败现象的深刻原因。基于此,亚腐败现象也从不同层面造成巨大危害。例如,损害基层公务员群体形象,导致公众对政府信任度下降;政府运行成本加大,效率降低;形成“亚腐”文化,败坏了社会风气。 本文从实际出发,对研究对象淄博市基层公务员进行了调查,分析了淄博市在应对基层公务员亚腐败现象的典型做法和特色经验,并通过查阅文献资料,对国际发达地区和国家的先进经验进行了梳理,总结经验,在此基础上,尝试着提出如何防治基层公务员产生亚腐败现象的措施。从加强思想教育,强化制度约束和加强监管等方面入手谈如何防治基层公务员出现亚腐败问题,建立“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机制,将腐败扼杀在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