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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必然要求。依法行政是指各级行政机关在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和管理国家公共事务过程中,必须严格治政与依法办事的制度。它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在行政立法、执法、守法和法律监督中的权力和权利的分工与制衡,使法律授权与限权,职权与职责相统一,是从全局上、长远上统管一切行政管理上的基本准则。依法行政是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随着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发展逐步提出并全面推行的。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难点与重点,它的实现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具体体现在精神、制度和运作三个层面。论文总结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依法行政的总体情况和基本经验,同时,指出我国依法行政的现状与“依法治国”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行政立法、执行与监督三个方面,并进一步从宏观上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认为历史因素、认识因素以及社会客观情况是制约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主要因素。针对目前依法行政中产生的一些问题,论文提出了相应的对策。首先,行政观念的变革是克服违法行政的前提条件,通过有效的法制教育使全体人民树立法制观念。其次,完善行政立法是实现依法行政的基础,既要加快立法,做好有法可依,又要注重立法质量,尤其要完善行政程序法体系。第三要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进一步理顺党政关系,建立良好的行政体制。第四,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快行政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是依法行政的关键。要建立健全的行政执法制度,加强对政府执法活动的监督。总之,依法行政的实现需要长期观念转变的过程,长期的改革和制度建设的过程,长期的经济文化发展的过程,最终才能实现我国依法治国的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