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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的开采利用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矿产资源的开发离不开矿业用地的使用。因此,矿业用地制度作为矿业用地利用的法律基础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目前,我国矿业用地的法律规定不完善,矿业用地从进入到退出整个过程中都存在着许多问题。本文围绕着矿业用地的取得、矿业用地的征收、矿业权与矿业用地使用权的衔接、矿业用地的退出几个方面的问题进行研究。本文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参考国外矿业用地立法经验,提出矿业用地协商取得,将矿业用地专章立法,建立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公私合营的矿业用地退出机制等建议,为完善我国的矿业用地制度提供参考,以期促进我国矿业的良性发展。文章一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主要介绍矿业用地的概念界定、特征以及对矿业用地制度所存在问题进行研究的意义。明确了矿业用地的范围,指出矿业用地具有特殊性、复杂性、多样性、附随性等特征,为之后的研究提供理论基础。指出矿业用地作为影响矿业利用的主要因素,其高效的利用是矿业产业发展的保障,因此,对矿业用地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意义重大。第二部分是矿业用地的取得,主要介绍了矿业用地取得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完善建议。指出矿业用地取得存在的缺陷,提出重构合理的矿业用地取得制度,以协商机制化解矛盾的建议第三部分是矿业用地的征收,介绍矿业用地征收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完善建议。指出矿业用地征收存在的不足,提出改革现有征收模式,建立纠纷解决机制,矿业用地专章立法,从而使法律之间协调统一。第四部分是矿业权与矿业用地使用权的衔接,介绍两权衔接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完善建议。指出两权衔接存在的问题,提出建立价值衡量制度,从而完善两权的衔接,使得两权更有效衔接。第五部分是矿业用地的退出,介绍矿业用地退出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完善建议。指出矿业用地退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创新公私合营的土地退出模式的解决方案,健全矿业用地的退出制度,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第六部分是结语,主要是总结和期望。对本文的研究方法和结论进行总结,并对进一步研究表示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