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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兵是一种起源于12世纪法国的军事组织,起初以维持军队军纪为主要职责。随着历史发展,法国宪兵逐渐转变为一支以维护社会治安为主要职能的机构,军事化的组织形态使宪兵具有高效、机动、灵活等特点,在法国政局的风云变化中始终保持着很强的制度活力。法国大革命之后,伴随着拿破仑在欧洲的武力征服以及欧洲国家的殖民活动,宪兵制度传播到世界各地,并被诸多国家所借鉴和效仿,法国、俄罗斯、意大利、西班牙、荷兰、罗马尼亚、土耳其、智利等国家的宪兵组织直到今天都是各国重要的武装力量,担负着维护法治、维护社会秩序、巩固国防、反恐救援等重要职能,在各国现代化发展进程中发挥了无法替代的作用。21世纪以来,非传统安全威胁持续增强,宪兵制度面临着新的挑战,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期,职能任务多元化、组织指挥集权化、兵力部署综合化、履职行为经常化、发展模式多样化,成为宪兵制度新的时代特点。在20世纪初的中国,伴随着政治格局的变化,中国的宪兵制度起初由清政府西学创立,继而被国民政府发展为特务机构,最终被新中国废除。所以,长期以来,宪兵在中国学者和百姓眼中的形象仍然是反动的“走狗”、是姓“资”的东西。80年代,为了为改革开放营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秩序,更好的服务于经济建设和人民安居乐业,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正式组建,担负执勤、维稳、反恐、救援、支援经济建设等任务。一方面,作为一支执行党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武警体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产物,与西方国家的宪兵制度有着本质上的差别;另一方面,武警体制和宪兵制度却都建立在军事化的基础上、都以对内任务为主要职责、都是反恐和救援的一线主力,在非传统安全威胁持续增强的今天,武警和宪兵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也是相似的。如今,我国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军队体制同样面临大幅度调整。科学推进武警部队现代化建设,要求我们用更加客观和理性的视角看待起源于西方国家的宪兵制度。在坚持党的领导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下,选择性吸收和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宪兵制度中有关警官职业化、特种力量建设、宪兵教育、国际交流等方面的先进经验,与时俱进的推进武警部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