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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民生服务是社会关注的重点和热点,是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过程中必须强化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开展的社会治理、维稳、党建等一系列工作,都离不开民生工作的支持或保障。近年来,我国部分县区、乡镇、村庄创新民生服务方法,推行为民服务代理,在提高服务质量、增加群众满意度上收到了成效。山东省博兴县自2005年开始探索实行为民服务代理,经过多年实践,不断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工作体系。本文以山东省博兴县为例,采用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实证研究法,对基层政府为民服务代理进行研究。论文研究的主要目的是研究基层政府为民服务代理的运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使为民服务代理能够“发扬光大”,在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基层群众“获得感”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同时,也希望能够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具有参考价值的民生建设或社会治理路径。论文指出了为民服务代理的定义和内涵,从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加强农村社会治理的需要、更好服务群众的需要、农业生产新形势的需要、解决基层政府人员不足的需要5个方面,阐述了实行为民服务代理的必要性。论文阐述了为民服务代理的理论基础,即委托代理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2种理论。在深入山东省博兴县12个镇(街道)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分析了博兴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该县实行的民事代理、矛盾纠纷调解代理和农业生产代理的做法进行了具体介绍。民事代理方面,内容包括管理为民服务代理员、建设服务管理平台、设置为民服务代理项目、明确为民服务代理流程以及建立全程负责、事项公开、回访问效等制度。矛盾纠纷调解代理方面,内容包括设定组织、管理代理员、设置矛盾纠纷代理调解项目、明确矛盾纠纷调解代理流程以及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回访问效、全程负责等制度。农业生产代理方面,主要介绍了2种代理模式,即“农户+土地代理服务队/专业合作社”模式和“农户+土地代理服务队/专业合作社+农业公司”模式。论文根据调研掌握的干部群众访谈情况、相关数据等“第一手资料”,总结了博兴县实行为民服务代理取得的成效,即群众得到实惠、密切干群关系、化解大量纠纷、培养干部成长、农业生产走向产业化、促进基层政府机构改革。同时,也指出了该县工作存在的问题,内容包括为民服务代理员作用发挥的问题、城市社区为民服务代理的问题、服务管理平台建设的问题、农业生产代理出现的问题以及代理项目不全的问题。为民服务代理员作用发挥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代理员对工作收入和工作成本的权衡后,不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城市社区为民服务代理的问题,主要是社区服务管理平台覆盖不到位、功能不齐全的问题;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镇级综治维稳为民服务中心功能作用发挥问题及存在的局限问题;农业生产代理的问题,主要是存在社会稳定风险以及缺少资金、人才的问题。针对基层为民服务代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论文提出了5项对策建议:1、成立志愿者代理队伍。从学校中选拔志愿者担任为民服务代理员,推进为民服务代理工作开展。2、推进城市社区为民服务代理。在城市社区实行网格化管理,采取“网格管理员——片长——楼长”的管理模式,成立社区居民议事委员会,建设社区为民服务大厅。3、加强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强化镇级综治维稳为民服务中心功能,成立县级综治维稳为民服务中心,建立县级矛盾纠纷调解协会。4、完善农业生产代理。引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立农业风险测评人才库,完善风险评估细则;对农业项目进行招标投标,并在人才、资金方面给予帮扶。5、扩展民生服务项目,增加农村群众红白理事等方面的为民服务代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