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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是一个企业不可避免要承担的纳税义务。企业所得税的课税对象是企业的经营所得,比如:销售商品的所得、投资收益所得、转让资产的所得、租赁所得、劳务所得等等。这些都被囊括进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畴。由于会计和税法上对收益的处理有所差异,这就为所得税会计的诞生提供了一个契机。二者最大的差异具体表现在原则遵循和服务宗旨两个方面。制约会计处理的是会计准则,会计这门学科的主要宗旨是为利益相关者提供有用和相关的信息,辅助其决策的有效制定;税收处理受税法的约束,税收的征管是一种政治手段,主要是用于满足社会群众对公共品的需求。所得税会计主要是解决二者由于原则遵循和服务宗旨上的不同而导致的暂时性差异。并对相关差异进行纳税调整。众所周知,财务会计和税收分别有不同的目标、原则、范围以及理念。财务会计主要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将企业的业务转化为货币信息,然后将这种信息通过企业财务报告等来传递给投资者、政府、债权人、社会公众等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为他们提供决策相关的信息。并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情况、现金状况等。但是税法则不同,税法是利用国家的征税主权强制无偿的向纳税义务人征税,公正公开,且具有再次分配经济收入的性质,主要是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是规范国家征税机关征税行为和纳税人的纳税行为,利用税收杠杆进行宏观调控,具有固定性、强制性和无偿性。由于二者的目的不同,所遵循的原则也必然存在较大差异。上述内容是对二者根本性差异的阐述,也正是所得税会计诞生的关键。本文从我国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所得税缴税规定、会计准则与税法制度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核算等方面研究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完善措施等几方面对所得税会计进行论述,对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所得税会计作了一些探讨。阐述了企业所得税以及所得税会计基本情况,分析了所得税会计方法中存在的问题和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的比较和选择,并且适当地提出了改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