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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民主理论起源于西方,但在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指引下,它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相融合,并逐渐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为农村基层协商民主提供了理论基础。农村稳定及农村治理水平,对国家治理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将协商民主形式充分利用到农村基层管理和乡村治理中,将有效推动中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国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发展基层协商民主,并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方针政策。农村基层协商民主作为并不成熟的新生事物,其发展是一个不断前进的过程,但这一过程中必然会暴露出不少问题,甚至会遇到发展的阻碍和瓶颈,新时代新形势下如何发展好农村基层协商民主,保障好实现好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法治是确保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根本途径。当前我国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实践发展的如火如荼,表现出强烈的法治化建设诉求。然而,现阶段农村基层协商民主的法治化建设存在诸多困境,这已成为农村协商民主健康发展的瓶颈。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深入分析农村基层协商民主法治建设的困境,从法治角度提出发展农村基层协商民主的对策,从而推动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实现合法、有序、稳定、持久运行。正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引言。介绍了本文的选题由来、研究基础和写作目标。第二部分:农村基层协商民主的理论基础。主要是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提供理论支撑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提供方向指引。第三部分:农村基层协商民主的具体实践。包括概念、发展历程和发展现状。第四部分:农村基层协商民主法治化的概述,阐述了协商民主法治化的内涵和法治建设的必要性。第五部分:农村基层协商民主法治化建设的困境。表现为农村协商民主的制度规范不健全、程序运行机制不完善、法治建设的领导力量有待加强、部分群众水平不能满足协商民主发展的需要。第六部分:农村基层协商民主法治化的建设路径。包括健全农村协商民主的制度规范、加强农村协商民主法治建设的领导力量、培育农村协商民主法治建设的社会环境、完善程序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