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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国实施改革开放政策后,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环境污染和资源快速消耗等问题日益凸显。为构建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等,党的十八大强调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并将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同等重要地位,要求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相关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为此,自2012年以来,中央财政在每年对地方的专项转移支付中安排的环境保护类资金近2000亿元,且环境保护类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对社会发展的引导、示范和杆杠作用也越来越显著,不仅对提高财政决策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区位优势,整合辖区资源,改善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有着积极意义,而且对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更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审计机关为发挥免疫系统的功能、有效参与国家治理,正在通过全面推进绩效审计的开展等方式,提高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管理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以促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等目标。2013年,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工作安排,C审计机关对某省及其部门、单位或其他组织筹集、分配、管理及使用“211节能环保”中的21110款(能源节约和利用)、21112款(可再生能源)、21113款(资源综合利用)的中央财政资金(以下统称“节能环保专项资金”)情况开展了审计(以下简称“东江节能环保专项资金审计项目”)。这里需要重点说明的是,本次审计就东江节能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以反映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结果等过程中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是否满足了社会公共需要。但在审计项目实际开展中,如何评价节能环保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成为困扰审计人员的一个难题。本文以该审计项目为研究对象,首先根据节能环保专项资金管理现状和审计目标、审计内容等情况,针对审计中发现的计划安排、组织方式、审计方法等方面的不完善及评价指标缺失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其次,在上述基础上,本文研究与归纳了节能环保类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审计评价的前提和思路,尝试构建了一套涵盖资金筹集、资金支出和目标完成等多层次的评价指标体系,并对评价指标的选择和使用进行了介绍;最后,本文建议从资金链全环节开展绩效审计、加大针对性培训及加强审计资源配置、注重多种审计方法并用等方面对项目安排、审计组织方式和方法等方面工作提出了完善建议。本文的研究为以后开展同类专项资金的审计提供了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