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对外贸易迅速增长,外贸易进出口平均每年以两位数字增长。对外贸易飞速发展极大地促进我国经济的繁荣和发展。我国对外贸易从初期出口原材料和劳动密集型产品,进口国外先进设备和技术,到今天出口高附加值的大型的机电设备、电子产品、纺织品等,进口高精尖设备和技术,外贸进出口呈多元化均衡的发展趋势。其中船舶产业在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大舞台上崭露头脚,截止到2003年船舶产业年出口金额约占我国机电产品出口金额的2%,出口船舶由单一的低附加值产品发展成为大型原油轮、成品油轮、多用途散货船、集装箱船、LNG液化气船、FPSO浮式储油船等为代表的海洋工程产品。在大连市出口贸易的经济舞台上,船舶出口贸易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由于我国目前的船舶设备国内配套能力较弱,绝大多数船舶设备需要进口发达国家的产品,进口船舶设备国际贸易呈现出经常性,而且交易数额巨大。“林茂多枯枝,草丰多败叶”,在我国繁荣的船舶贸易背后,难免会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常见的如我国引进的大型的船舶机电、电子产品等,由于对国际规范缺乏了解,以及对产品质量、性能了解不全面,同时我们的外贸采购合同缺乏对买方利益保护的条款,有时我们花大价钱买来的设备不能实现预期的效果,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得不到卖方及时地解决,给我国各大造船企业生产和按期交工带来巨大的损失。据统计我国造船业每年由于船舶设备的问题直接或间接造成的损失近亿元。发生上述问题后,由于贸易的双方或多方在不同的国度,彼此遵循的法律和制度的不同,如果打起国际贸易官司必将会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最后的赢家往往筋疲力尽、伤痕累累。为防患于未然,减少由于合同订立不当对买方利益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发生,我们在采购大型、重要的设备时除了必须要详尽的了解设备原理、性能、构造、工作参数以及相关的国际规范等,尤其要掌握国际贸易惯例、熟知国际贸易法规,在订立进口船舶设备合同条款时充分利用法律知识和国际贸易惯例,制定出有利于保护我国造船企业利益的合同,以便于将来更好的保护自身的利益。 目前,我国的造船企业进口船舶设备的合同延续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机械进出口总公司的合同范本,该合同文本已经严重的制约了我国造船业的进一步发展,急需有相关国际贸易经验的法律专家完善该领域。 由于进口船舶设备的采购合同涉及多方面的知识,包括标的物的确认、价格以及支付方式、国际海上运输、国际保险、理赔、诉讼以及仲裁等多方面知识,如何将这些知识合理地综合应用,对于指导实际发生的贸易行为具有现实意义。本文的第一章叙述了船舶设备的概况;第二章论述了船舶设备有别于其它陆用设备的特点;第三章是本文论述的主体部分,详细论述进口船舶设备合同涉及到的十二个主要方面,以及几种重要的常见的国际贸易方式下的买方、卖方责任以及风险划分,该节为下文做铺垫而且贯穿于国际贸易的各个环节中;第四章阐述进口船舶设备的风险、风险分析、风险管理、风险防范措施;第五章结合进口船舶设备的特殊性着重论述了服务合同以及相应条款的规定,服务合同作为主合同的附属合同起到有益的补充作用。 本文写作的出发点是以个人的近几年所从事的国际贸易的亲身体会为基础,以在国际法课程中所法律学知识为纲要,写此论文。由于作者的水平所限,悖谬不足之处敬请各位专家、老师以及同行不吝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