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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的推进,农村社会转型进入加速期。长期以来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体制,导致我国城乡发展严重不平衡,城市发展比较迅速,而农村则发展缓慢。在城市拉力和农村推力的共同作用下,同时,农村劳动力不断流向城市,通过非农工作来增加收入,各地农村出现了耕地抛荒日益严重的现象,不仅造成耕地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增加了我国的粮食安全隐患。当前,全国各地耕地抛荒情况不同程度的存在,并呈现出地区差异大的显著特点。被抛荒的耕地大都生产条件极差,加之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低,农民种地意识淡薄,农业生产风险大等因素,加大了耕地抛荒的可能性,使得国家耕地保护政策难以具体落实。应对耕地抛荒应坚持改变观念与完善政策相结合,努力提高农民种地意识这一基础,积极探寻扩大规模化经营这一出路,增强农业生产风险防范能力。自20世纪70年代后,我国便十分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并且中央乃至地方制定了诸多耕地保护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制度措施体系,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了以耕地用途管理制度、耕地整理复垦制度、耕地总量平衡制度及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为核心的耕地保护法律制度。鉴于法律手段相较于其他调控手段具有无可比拟的强制性,能为应对耕地抛荒问题提供强有力的刚性保护,故本文通过文献查阅等方式,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我国耕地抛荒现状进行深入考察。这一背景下,本文以可持续发展等相关土地伦理学理论作为研究的基础理论,结合我国应对耕地抛荒现状分析,得出如下结论:首先,我国现行的耕地保护政策措施在应对耕地抛荒方面发挥的作用明显,为我国耕地的可持续利用提供了法律支撑;其次,我国应对耕地抛荒上依旧面临着很多问题,如农村比较效益低下,忽视了生态环境的保护。因此,我们应正视当前耕地抛荒问题,从我国现行耕地保护法律制度存在的诸多问题入手,探讨与构建更加合理可行的耕地抛荒治理路径。本文以我国耕地抛荒现状为基础,从农业人口转移及耕地流转制度等问题出发,围绕耕地政策、农业收入效益等内容,对我国耕地抛荒的原因及危害进行综合分析,进一步明确了我国应对耕地抛荒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已有文献在耕地抛荒的治理问题上倾向于生产效益、技术改进的研究,忽略了法律手段的作用及农户个人利益的保护,本文尝试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对我国部分地区治理耕地抛荒的实践情况及国外的耕地抛荒治理模式及耕地保护制度进行考察,提出解决耕地抛荒问题的法律对策。此外,本文将比较法学、资源环境学、土地伦理学等相关理论与方法应用到抛荒耕地的研究中,通过分析以期获得完善耕地流转制度的相关理论及现实依据,有利于我国耕地保护制度的进一步优化和耕地的可持续利用。由于治理耕地抛荒问题涉及到农业生产效益提升、农户利益保护、耕地保护等多重目标,因此,本文试图理清应对耕地抛荒问题的一些法律对策与思路,从而构建一套完善的耕地抛荒法律应对体系,以期将此多重目标相平衡协调,并为当前及今后政策的选择提供有价值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