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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导开发区高效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国土资源部要求在全国范围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把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结果作为开发区扩容升级审核和政策制定的重要依据。在总结一系列开发区试点评价工作经验和汇集多方建议的基础上,国土资源部制订了专门的评价规程作为评价工作的技术指南。基于评价工作的实践来看,现行规程中的评价工作体系和技术路线总体上是科学可行的,但是仍存在一定的技术缺陷,尚不能满足评价目标的要求。为了保证评价工作开展过程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可比性,有必要对现行规程中评价技术体系进行全方位的审视并提出必要的优化措施,使之更好地服务于实践工作。论文首先综述了国内外有关城市及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研究的成果,对已有研究的贡献与局限性进行了总结。在此基础上,论文概述了现行规程中的评价技术及工作体系,并从这项评价工作的性质类型和应用目标出发,总结了评价技术体系制定所应遵从的要求和原则。围绕以上要求和原则,论文紧密结合浙江省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实务,对现行规程中的评价模型构建、评价指标设计和用地调查等具体评价调查技术展开了全面深入的探讨,指出了这些技术环节存在的缺陷与不足,并提出了富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最后,论文分析了当前评价成果验收中存在的不足及解决思路,并就评价成果的具体应用途径进行了探讨。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与结论如下:1.国土资源部发动的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有其特定目标,要求评价模型必须科学规范且切合评价目标,指标设计与用地调查技术必须保证数据的可得性及有效性。2.规程中基于理想值比例推算法的多因素综合评价模型符合综合评价模型的建构理论,与评价类型及应用目标协调一致。但是规程对于模型中理想值和指标权重的确定方式给予了评价操作者过大的自由裁量空间,不利于体现评价工作的客观性及可比性。浙江省采用的在省域范围统一设定上述参数的办法,是符合评价目标的正确方式。3.当前规程中的评价指标体系在指标可行性、完备性、全面性方面存在一定的缺陷,表现在部分指标的口径不明确、不合理,部分指标没有应用意义,未完整涵盖集约用地内涵,未兼顾好不同类型开发区的用地特点。必须针对上述问题改进现行的评价指标体系,以使指标设计更加科学严谨。4.用地调查技术是影响指标测算及评价结果质量的关键。规程中用地调查技术设计存在一定缺陷,表现在开发区土地利用状况分类不合理,工作底图制定规则不明确,建筑数据、经济数据及高新产业用地数据的口径和调查规则不得当。针对于此,作者对调查技术进行了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