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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认为,一个政府最基本、最主要的职能之一就是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出现了民众对公共服务日益增长的要求与政府资源紧张之间的矛盾。虽然我国从西方自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掀起的以公共服务市场化为核心之一的“行政改革’浪潮中,取得了一些新的改革思路,并在党的十四大以后,将市场机制引入公共服务中,推行公共服务的市场化,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我们不能忽视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尤其是城市和农村在公共服务方面的差异。在我国农村地区,由于长期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模式,农村在诸多方面长期处于被忽视的地位。在公共服务方面,农村的公共服务很长一段时间处于较低水平,当前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以满足农民增长了的生产及生活的需要,这些都大大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因此,改变农村公共服务提供主体一元化的局面,发展服务提供多元化的格局,积极探索和研究适中适度的农村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就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不仅有利于改变政府提供服务资源紧张、农村公共服务水平较低的局面,而且有利于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实现社会的公正公平。本文首先交代了我国农村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研究的背景和意义,并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分析相关理论和美国、日本、智利在农村公共服务市场化方面的实践带给我们的启示。并结合我国国情,分析目前我国农村在公共服务市场化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和不足。最后根据全方面的总结,提出推进我国农村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的可行模式和主要对策,以求找到一条符合我国农村实际情况的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实践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