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环境治理是我国农村绿色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指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是建章立制,要持续完善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公众参与制度。以公众参与的形式促进环境治理的长效性和全面性,成为当下环境治理制度创新的方向。LZ镇农村社区结合当地经济不发达、农民求变愿望强烈等情况,探索出了以“组织服务+村民义务”为特征的公众参与模式。义务内容具有自愿性、合约性,强调在法治的框架下共同承诺、共同行动和互相监督。据镇干部介绍,这种模式设计不仅回答了社区能为村民做什么,也在试图找准村民需要承担哪些集体责任。为保障环保参与的可持续性,组织与村民间,村民互相间不应只是单向付出,而是要形成协同共建的互惠关系。本文以山西省LZ镇农村社区的集体性环保行动和相关公众参与制度为研究对象,探讨了村民应该如何参与社区环境事务,增进福利共享。除导论和结语,正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列举了引导村民参与社区环保行动的困难。第二部分,分析了村级组织和镇政府为减少参与阻力而采取的阶段性部署,并详细介绍社区内建构合力、引导参与和形成环境治理氛围过程中的具体措施。第三部分,描述了LZ镇典型社区内,村民群体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村庄清洁行动和环保文化培育三个环境治理项目中的参与过程。第四部分,总结了该地区经过长期的环保类集体行动所形成的公众参与模式,并指出它在降低治理成本、提高村民责任意识和形成互惠关系等方面的作用。第五部分,根据我国环境治理的公众参与现状和发展动向,并结合LZ镇模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环保参与市场化、民主决策合理化和法治运用规范化三条可能性对策。总体来说,经过对公众参与的实践探索,LZ镇村庄的环境设施和精神风貌都显著改善,正在向现代化幸福社区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