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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制度已经成为一项国际惯例,并形成了一整套系统、完善的为各国政府和企业所共同遵循的国际规则,各国政府也加强和完善了本国相应的法律制度和规范体系,对促进国家间贸易和经济合作的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形势下,任何国家都不可能置身于这潮流之外。要把我国经济纳入全球化的过程之中,显然,我国经济运行和运行规则,包括我国的招标投标活动和招标投标规则以及它的监督管理体系,必须适应全球化,即在融入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之中,顺应全球化、利用全球化。同时,为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规范市场竞争秩序、节约使用公共财政性资金和反腐倡廉,进一步规范我国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体制己势在必行。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建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完善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和监督体系,确立权威的《招标投标法》和《政府招标采购法》,夯实招标投标管理的法律基础,促进招标投标发展环境的稳定。通过法律监督,做到有法必依,通过市场监督,规范建筑主体行为,通过舆论监督和新闻媒介监督,消除不正之风。严格资格审查,规范招投标市场,建立高素质的评标专家队伍,积极推行工程招标代理制,建立规范有序的竞争环境,彻底与政府部门脱钩;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转变政府职能,营造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良好环境,推行执业资格制度,深化建筑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改革,加大执法和监督力度,规范建设市场秩序,转变政府造价管理部门的职能,完善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相关的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施工企业内部定额的步伐,积极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依法建立和完善招标投标救济程序,在制度方面受到损害、出现“失灵”的情况下,完善而有效的救济程序是保证制度健康运行的重要保障。本文同时以日照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模式和实践经验为基础,研究和探讨了新形势下招标投标管理的创新机制,总结了以“让权力退出,靠制度运行,四位一体监督”为主要内容的科学严谨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和机制,围绕“创造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搭建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平台”,变招标投标环节管理为全过程管理,从招标、投标、评标以及中标后管理、监督等各环节入手,坚持制度化管理,程序化运作,改革创新,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实现了有形建筑市场管理水平、招投标管理覆盖面和管理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有力的规范了交易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提高了投资效益,保证了工程质量,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了建设领域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了建设事业的健康全面发展。实践证明,只有让权力退出,进一步健全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才能真正公平起来,建设工程领域的商业贿赂才能从源头上被扼制。建筑工程招投标运行机制研究为进一步完善招投标制度、为我国招标投标工作提供了有益的理论指导和借鉴,从而规范招投标运行机制、解决建筑工程招投标运行机制中所存在一系列问题。同时,对政府有关行政部门的职能转变,创新政府管理模式,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