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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土地需求的高涨,各地征用农民土地的现象日渐增多。本文选取了山西省中阳县为例,通过研究当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情况,努力为完善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提供参考依据,以期为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长远发展提供一些借鉴。中阳县地处山西省中部,人口相对集中,煤炭资源比较丰富,煤炭企业尤其是洗煤厂、焦化厂的迅速扩建导致占用农民土地的情况特别严重,许多农村耕地及生活用地被企业,政府征用变成生产建设用地,大量农民失去了祖辈遗留下来的土地,生活似乎有陷入困境的趋势。失地后的中阳县农民通常面临两种选择:一是利用自身优势,或对企业打工者出租房屋,或小本经营,或者到占用土地的企业打工,获得比较稳定的收入来源,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城中村及有相对优势的地区;另一类失地农民则由于补偿款少,也没有可以吸收其就业的企业,因而他们只能背井离乡,进城打工变成新型农民工,这类农民生活处境尴尬,既不是纯粹意义上的农民,也不是城市居民,身份难定,故所能享受的权益很难有明确的界定,该适用什么样的社会保障国家法律并没有明确给出,这更加重了其本来就困难的生活。本文把关注的中心放在了第二类农民身上,他们处境艰难,身份不明确,享受权益模糊,因而这一群体成为影响我国社会稳定的又一重要因素。关注和研究他们,解决他们的社会保障问题就显得尤为迫切和意义重大。中央和地方也出台了一些政策,但就从目前情况来看,效果显然不够理想。本文首先介绍了中阳县的基本情况,搜集了中阳县枝柯镇失地农民的部分数据,指出了中阳县农民社会保障的基本现状;然后结合中阳县的实地情况试着分析了造成中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困境的原因,最后从中阳县情况及我国国情出发,探讨了解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困境之道。本文作者在研读众多文献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入村走访,网络搜集,查阅中阳县统计局资料,对中阳县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论证,得出了有一定价值的理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