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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我国中央和地方实行财政两级分税制的限制,我国地方政府在基础建设上时常捉襟见肘。为解决地方政府融资难问题,我国债券市场衍生出一个新的券种—城投债,它是地方政府通过划拨土地、股权、收费权、国债等资产,迅速包装出一个资产和现金流均可达融资标准的公司,必要时再辅之以财政补贴作为还款承诺,以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等形式发行的债券,进而将募集资金运用于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等项目。我国第一只城投债是1992年上海城投公司发行的5亿浦东建设债,当时浦东刚改革开放,党和国家给予上海市政府连续10年每年发行5亿元建设债券的优惠政策。随着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国家一方面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基础设施的建设,特别是民生工程,如公租房和廉租房建设;另一方面也意识到太多的风险积聚在银行一个机构容易带来大的灾难,遂扩大企业债的发行规模。地方政府面对搞建设需要钱而发行企业债又得到政策支持这些有利条件,加快了城投债的发行速度,促使城投债规模在2009年后得到爆发性增长。然而城投债不等于地方政府债,因发债主体资质、债券期限、发行规模等不同,其违约风险不同,其发债主体主要承担城市交通运输建设、土地一级市场开发、市政公用事业运管等业务,盈利能力较差,而地方政府增信力度有限。2009年我国就发生了岳阳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虚构子公司,将虚构子公司的收入作为岳阳城建的主要业务收入来源;同时还发现其将募集资金超额2个亿投向项目建设。还有"07宜城投债”付息日资金未能及时到账,这些事件引起了市场对城投债风险的关注,同时监管部门也高度重视城投债的信用风险,各监管部门纷纷尝试以多种方式加大对城投债的风险控制。作为投资者利益的“守护者”和资本市场“看门人”的评级机构,在对城投债进行风险评估时是否能够充分的揭示风险就显得很关键。但是我国债券评级行业由于起步晚、发展慢、独立性较差等缺陷,让人对它有些不太放心,故本文选取2000年-2010年6月底之间发行的城投债作为样本,通过我们观察发现目前我国信用评级普遍存在以下特征:一是城投债发行人所处的城市级别不断下降,城投公司所处城市级别由省级扩展到省会级城市,再到地级市,甚至是区县级;从东部沿海的一线城市扩展到中西部内陆的二三线城市。以2009年为例,共10家企业来自区县级别,占7.6%,而最为集中的是市级企业,发行数量达到68只,占比为51.9%。以浙江省为例,地方区县级就发行2只城投债。二是城投债信用等级的偏高,城投债公司的主体评级普遍较高,其高等级(AA级以上)占比超过了债券评级的一般水平,达到78.13%,而债券评级的等级偏高更是严重(AA级以上占98%以上,仅AAA级就占到约45%),虚高的评级为“有毒”的债券贴上了安全的标签。三是债券评级的变动性差,上去容易下来难。据WIND统计,自1987年统计主体评级被调低的仅为5只,占历史上累计被主体评级总数(2411只)的0.21%。而债项评级被调低的仅为13只,占历史上累计被评级债券总数(2551只)的0.51%。这期间中国经济体经历了多次周期循环,很难说这是正常情况,就如同股票分析师不愿意给上市公司卖出评级的行业潜规则一样,而城投债更是从来没有出现过主体评级或债项评级被下调的情况。正是因为评级机构给城投债给出了如此的评级结果,让我对外表光鲜艳丽的城投债有了更强烈的好奇感,想知道投资者在购买城投债时是否参考了信用等级。而以往的学术研究中对地方投融资平台的风险进行分析时,更多的是从银行角度展开,而对于购买这些城投公司债券的投资者面临的风险关注却比较少,对债券的信用评级运用计量模型分析的不多,而针对城投债的数量分析更是很少。本文正是基于这样的出发点,借鉴何平和金梦的《信用评级在中国债券市场的影响力》的分析方法,通过选取2000年至2010年6月底发行的城投债为样本,用实证的方法研究发行人和投资者在买卖城投债时是否参考了信用评级,除了信用评级外还有哪些常见的指标是投资者看重。通过模型回归我们发现:信用评级确已成为债券发行定价的依据之一,一般来说信用评级越高债券的发行成本越低。此外主体评级和债项评级均对风险具有一定的揭示力,并反映在发行成本上。在一种评级的基础上,另一种评级依然能够给投资者提供有效的信息,两者在一定程度上互补;债项评级由于针对性更强,其对发行成本的影响力大于主体评级。根据模型结果,债券评级每高出一个等级,发行成本约下降63个基点;而主体评级每高出一个等级,发行成本下降15个基点。说明投资者更偏重于债券评级,如果发行人变相提高债项评级也就能更有效地节约发行成本,投资者面临的风险更大。同时在研究过程中还衍生了两个问题。一是既然债券评级业有那么多的不足,而信用评级仍然被债券投资者所参考,那么错误的评级反而会给投资者带来另一种风险——误导风险,这正如美国次贷危机中,三大评级机构帮助高盛等投资公司欺骗投资者。二是目前地方政府信贷混乱,地方投融资平台自身盈利能力不强,城投债券应该何去何从?我个人认为地方政府资金瓶颈一时还很难解决,而我国独特的政体是非联邦体制,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具有连带责任,必然严格限制城投债规模。那么城投债依然是一个趋势,而如何控制其风险将是监管部门未来的重中之重。这些问题也是我未来研究的方向。